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上报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谎报、瞒报或延误上报的,将严格按照《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等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加强整改,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各级人民政府要借助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对本地区清查出来的用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整改。要按照“边检查、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组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退还土地的要退还土地,该复耕的要复耕,该追究行政责任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案不查和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据《
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要进行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开曝光。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做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到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到位、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到位。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没有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要及时制止,立即停工,不允许顶风违法,继续施工;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耕地的,地方政府要立即组织拆除并迅速复耕;凡是违法用地案件未依法查处、未整改到位的县(市)区,不得组织用地报批,市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该地的用地报件。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
要认真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核查每个卫片图斑土地使用情况,并对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市监察局负责对违法用地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市检察院负责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用地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法院依法受理行政处罚执行申请,从严从快抓好执行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当事人进行惩处,并做好国土资源部门移送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工作;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