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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北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制度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北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制度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0〕29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政办〔2009〕106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淮北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盐务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安监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委、交通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委、烟草局、市容局、工商局、电信淮北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二)主要职责

  1. 研究制订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措施。

  2. 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

  3. 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4. 指导并督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1. 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坚持总体调度和个别调度相结合,召集涉及的部门参加会议。遇有重大问题,应成员单位提议,可临时召开。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提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 组织开展检查、督办,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每年年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情况,书面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议事程序

  1. 提出申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有关事项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提出审议申请,并报送审议项目的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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