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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2006年5月30日)
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 年全区财政收入要比上年增长16%的决定,现下达2006年全区财政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117 亿元,全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246 亿元,全区地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188 亿元。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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