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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七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纲要》的主要精神
  近年来,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明显加强。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尽适应;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和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将《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1.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制定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不得超越职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
  2.建立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加强对决策活动全过程的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将决策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决策责任追究的程序、范围、形式,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负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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