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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为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提供必要人力、物力、经费支持,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加强对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成立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名单略)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保证扩面征缴措施的落实;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领导小组下设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方案,负责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名单如下:(名单略)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宣传要做到有针对性,从参加社会保险的重大意义、如实申报缴费关乎参保个人的切身利益等方面加大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召开企业劳资人员座谈会,让企业和职工对稽核工作的目的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表彰先进曝光落后,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以赢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协调配合,形成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健全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督促和基础管理,利用劳动监察等手段,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保和按时足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并主动联络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县(区)、开发区的统筹组织发动工作,要组织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管辖区内个体劳动者(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督促他们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落实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要逐步解决事业单位负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历年欠缴失业保险费的问题。市工商联、私协、个协等部门要动员和督促所联系的企业、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工商局、地税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在办理登记、年审时,检查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新办企业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要检查其是否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对拒不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在工资审核和核拨经费时应给予把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提供各类企业的有关情况,编制部门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及时办理登记、缴费手续。银行、交通、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局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做好扩面征缴和专项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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