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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南宁市200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及专项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为目的,努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充分享受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加强缴费基数稽核工作,规范参保单位申报缴费行为,提高参保单位守法诚信缴费意识,全面完成今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市扩面征缴具体工作目标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2.39万人,征缴收入941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扩面1.1万人,征缴收入35610万元;失业保险扩面1.5万人,征缴收入8000万元;工伤保险扩面0.5万人,征缴收入1300万元;生育保险征缴收入1360万元。
  各县的扩面征缴目标以市人民政府与各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的任务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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