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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适时组织居民参观当地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每年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火灾、会自救逃生。
  四、实施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组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情况有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纠正措施,并督促落实。对经督促仍不能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
  社区义务消防队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提示居民注意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及时发现并扑救初起火灾。
  五、明确职责,切实做好社区消防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社区消防工作。发动居民参与社区消防管理。与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实施社区消防管理。
  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协助和服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消防工作。
  居民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其管理范围依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
  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协助社区居委会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发动居民参与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履行社区消防监督职责。社区民警要掌握、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监督档案,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处置辖区内有关消防安全的举报,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所辖社区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将社区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组织对社区消防工作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深入社区进行工作指导,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消防知识和防火、灭火技能送到社区居民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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