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选送和鼓励教师到有关高校、企业培养、培训,顶岗实习,特别是加强校本培训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双师型”专业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和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并通过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增加学校收入和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等措施吸纳或聘请企业的高级人才和技术能手到学校任教并解决他们的收入及费用等问题,内外结合,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兼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达3200人,专任教师中:学历合格率达100%,具有研究生学历占12%;高级职称占25%,中级占60%;各职校专业课教师占6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50%。每年培训20名职业学校校长,50名“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选拔5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50名职教能工巧匠。
5.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财[20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桂教[2006]19号)的要求,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按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高、示范水平高的标准加快建设紧缺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力争建设6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1个自治区级实训基地。其中,2006年申报建设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桂林市卫生学校、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申报建设桂林市机电工程学校1个自治区级实训基地。
(三)初等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在普通教育中的渗透。全市所有农村普通中学都要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开展“绿证”培训,让学生基本掌握一项实用技术。实现新增劳动力预备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四、“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统筹
在市政府领导下,健全由多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各县级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依法落实发改委、财政、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办、经委、国资委等部门和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工作职责,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和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市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是对全市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骨干体系建设、专业设置、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规划,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县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县域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办好县职校或县职教中心。
(二)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加大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