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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3.创新原则。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职业教育,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教学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4.市场导向原则。市场需求是职业教育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需求,根据市场和企业的人才供需情况,通过专业控制,强化技能培训,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人才。
  5.校企合作原则。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前紧密结合机制。职业学校与企业要加强在专业建设、师资与技术、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职业学校要为企业输送高素质的毕业生,并为企业培训职工。企业要为职业学校教学与实践提供服务。
  6.开放办学原则。职业学校要树立大职教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社区教育,为提高全民素质和技能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经过努力,全市职业教育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提高,达到全区先进水平,逐步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联系、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功能要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具体目标:
  1.办学目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逐年增长,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7万人以上,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
  2.就业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率达到95%以上。
  3.培训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2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75万人。
  4.项目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建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百县职教中建设项目共40个,项目总投资6486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自治区补助15150万元,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49710万元。
  三、“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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