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教育局编制的《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八日
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与经济结合最紧密、最直接、最有效的部分,抓职业教育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经济、就是抓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对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构建和谐桂林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将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桂教[2006]19号)的总体要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实现我市职业教育新跨越。为此特编制桂林市“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状况
“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呈现突破性增长。到“十五”期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为50178人, 比2000年增长3.5倍,普职比为6.4:3.6。“十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万人次,完成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4.26万人次,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80万人次。中职招生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招收新生19000人。
全市有市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63所,其中公办职业学校28所、民办职业学校26所、技工学校9所(另有民办高职院1所,区直中专4所)。有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所、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9所。共建成国家级示范专业2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11个,开设有商贸与旅游类、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医药卫生类、农林类、财经类、文化艺术与体育类、社会公共事务类等13大类74个专业,基本覆盖全市主要行业和产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占地面积53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0.87亿元。各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学分制实验、分层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