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洪救灾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室:
根据局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做好抗洪救灾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洪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食药监办[2008]59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6月15日公务短信通知的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将受灾新情况于每日上午12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区局值班室(zb@gxfda.gov.cn),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受灾严重的市县局领导要及时掌握本辖区雨情、汛情及其发展态势,靠前指挥,认真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