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大专学历以上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到90%,研究生学历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到10%, 45岁以下的县处级干部大学本科学历要达到100%,全系统接受继续教育的技术人员比例要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
1、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规定和即将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业、商务、质检、工商、卫生、水产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做好“大部制”改革的职能调整,明确责任,确保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2、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食用农产品产地区划,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系统调查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开展重点地区、典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控。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染,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性监测,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广西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覆盖全区设区市及所有县(市、区),监测品种由蔬菜扩展到水果、粮食等农产品。建立广西原粮污染监控制度,开展原粮质量安全和卫生监测,建设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系统调查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实施国家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选择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用油、猪肉、鱼、蔬菜等进行综合评价抽验,及时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完善广西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3、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充分利用并逐步完善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提高实验室资质和检验检测能力,初步建立起协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行检验检测社会化新机制,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4、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和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建立广西地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安全标准。鼓励和支持食品龙头企业制定并实施高水平的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
5、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广西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包括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以及对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的直报网络;建立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网络资源共享、协同合作的环境。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