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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发展三年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一)到2010年底,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积极推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政府和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地级市与县(市、区)、县与乡镇以及市、县政府与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乡镇与行政村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巩固、总结和推广示范县(乡镇)建设成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巩固4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建设成果,创建10个县自治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其它县各选择一个乡(镇)开展示范乡(镇)建设,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建设的区域辐射效应。
  --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推行目标:2008年底,每个市100%的县、每个县(区)60%以上的乡(镇)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2009年底,每个县(区)100%的乡(镇)每个乡(镇)60%行政村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2010年底,每个县(区)100%以上的乡(镇)每个乡(镇)95%行政村实行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开展对农村“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有效地减少和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区市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实施覆盖面达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全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告、汇总、交流、分析、发布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
  (二)到2010年底,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率达到100%,《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日常、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90%,农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的行政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以上。
  --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自治区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达到90%以上。
  -- 按照自治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关于医药经济产值达160亿元的目标要求,大力支持现代中药、海洋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优势产品等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和法律环境,促进医药重点高新产业培育发展。构筑壮药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壮药事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
  --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0%。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案件查处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全系统实现行政信息网络全覆盖,80%的行政管理事务实现电子政务运作,稽查执法实现全区电子网络联通和实时查询。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和县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质量安全信用监管的网络覆盖,特殊药品监管实现电子网络覆盖。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报告达到200份/百万人口,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告达到10%。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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