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
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广西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联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全面实施“扶残维权工程”。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利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6)认真贯彻《
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的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以市及城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争取市级和十分之五的县(区)城区无障碍建设达到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标准。
(8)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1. 任务指标。
(1)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2)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完善市残联机关与“党委政府专网”互联,实现自治区残联和市残联间、市残联和县(区)残联间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
(3)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互联网网站建设和信息服务。
(4)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5)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2. 主要措施。
(1)完善市残联机关与“党委政府专网”互联、全市残联系统办公专用业务网建设,推进市残联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完成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全市残联非涉密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全市残联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2)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依托残联系统办公专用业务网,建设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以及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网络,统一标准,整合现有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3)利用残联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4)进一步推动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加强残联公众信息网络的宣传服务功能,促进政务公开,丰富信息内容,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5)研究、开发、利用百色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全市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系统;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