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钦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06〕122号),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一)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婚育新风、合理消费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二)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三)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条件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钦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科协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广电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委、新闻出版局、地震局、建规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气象局、水利局、钦州供电局、市林业局、经委、扶贫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社科联、科协等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