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钦州市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钦州市2007年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钦州市2007年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
(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动员广大适龄健康公民积极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2007年全市无偿献血目标任务为22945人次,5961250毫升,无偿献血量占总采血量10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负责全市无偿献血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献血办,下同)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指定1名领导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将无偿献血任务逐级落实到位。要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联动推进工作,确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二)宣传发动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献血与健康、血液与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切实提高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村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民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无偿献血宣传内容和形式,动员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加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