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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举办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的通知

  (五)团体奖根据知识竞赛和单项技能比赛成绩,按照权重累计分数产生,取前三名各1个代表队。

  (六)大赛还设有优秀组织奖,奖励优秀组织单位。

  (七)所有奖项不设并列。

  四、其他事宜

  (一)每个城市需确定一名领队,并于9月5日前将领队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建设厅城建处。

  (二)大赛技术文件见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站内提示”栏目。大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对于有作弊行为的参赛代表(选手),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

  (四)本次大赛拟由河北电视台录播,请各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确保大赛成功,以此展现河北照明人的风采。

  联系人:刘秋祺 0311-87907302 13703119966

  王 哲0311-87904132 87805210(传真)13931128617

  李智慧0311-85116312(兼传真)13930163333

  附件:1.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知识竞赛报名表

  2.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单项技能比赛报名表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知识竞赛报名表

  城市:(主管部门印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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