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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策宣讲暨小户型住宅建造技术宣讲会的预通知


  宣讲会地点和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宣讲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资料费按成本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刘耀辉

  电话:0311-87805323、85512917

  传真:0311-87805323

  手机:13102873036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策
  宣讲暨小户型住宅建造技术宣讲会报名回执表

  请参会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于2008年9月30日前传真至:0311-87805323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

带队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手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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