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原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精神,做好我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原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录取的学校,春季入学的学生,计入当年秋季学籍发放助学金。
  三、每年春季学期三月上旬、秋季学期九月上旬,各技工院校要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本地技工院校审核通过人数填报《xxx市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3)后上报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秋季上报时,同时上报当地当年新生入学纸质注册表。技工院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四、技工学校实行电子注册,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统一使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97号)要求进行电子注册。各地各校纸质上报的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要和电子注册中的学生信息一致。
  五、国家助学金采取学校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学生储蓄卡的形式发放。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学校要及时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采取抵扣学费或者其它形式顶抵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更不允许采取班主任或者其他人员代领的方式发放。
  六、各地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学校对双注册学生(中专技校双注册,中西部联合办学双注册)重复申请。同时挂有“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牌子的学校,要严格界定每位学生的学籍性质,不得为同一学生同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申报学籍,要坚决杜绝“双重学籍”,避免同一学生重复申报国家助学金的现象。各技工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学生学籍信息,确保国家助学金所需学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对于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要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支付其助学金。要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报告本校中途流失学生信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审核并注销流失学生学籍。
  七、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原
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7〕85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实行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和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专项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技工院校要做好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严把审核关。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要求指定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填报《吉林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电子注册)工作人员一览表》(见附件4),并于6月30日前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八、各地要对本地区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要对2007-2008学年和2008-2009学年秋季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一定要讲求实效,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各地要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于7月10前上报省厅(省直技工院校直接报省厅)。对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一经查实,省厅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联系人:郭峻城    邮箱:ldtgjc@sina.com
  附:1.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xxx市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4.吉林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电子注册)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 学生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 专业 |   | 年级 班级 |   | 入学 时间 |   | 
| 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 名 | 年 龄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庭 经济 状况 | 户籍性质 | □农村(含县镇) □城市 | 主要 收入来源 |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联系电话 |   |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 年收入 |   | 人均年收入 |   | 
| 申请 助学 金的 主要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班级 审核 意见 | 班主任:    签字 | 
| 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 果 | 负责人: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