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训对象
(-)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二)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三)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四)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社会其他特殊群体;
(五)已开业的个体经营者、微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
四、培训内容与期限
SIYB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小企业主和潜在的小企业主,帮助他们产生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和扩大你的企业,分别称为GYB、SYB、IYB、EYB四个模块:
第-个模块:"产生你的企业想法"(以下简称GYB)。GYB培训即创业意识培训,培训期限为两天;
第二个模块:"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SYB培训分为理论学习、咨询辅导、后续扶持三个阶段:
(一)理论学习。对学员进行创业意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常识、财务管理及案例分析等,时限为7天。
(二)咨询辅导。学员在学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对自己准备进行创业项目进行市场考察后,在培训教师以及培训师的指导下制定一份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创业计划书》,将其作为创办微小企业的行动计划和依据。时限约1个月左右。
(三)后续服务扶持。为已开业和准备开业的学员提供开业指导、开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调整营销策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档案存放、提供技术支持和后续支持等服务项目。时限为3-6个月。
第三个模块:"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IYB)。IYB是对已创业者进行改善的培训,具体时限为6天;
第四个模块:"扩大你的企业"(以下简称EYB),EYB培训正在开发。
创业培训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元月25日前将全年创业培训计划上报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时抄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创业培训机构要在举办培训班前,认真填写《SIYB培训办班计划表》,并于开班前10日内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五、考核并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创业培训学员参加SIYB培训期满后,制定并完成《创业计划书》后,统一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领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要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创业培训机构指导下,优先申领小额担保贷款,并帮助其解决在创办自己的微小企业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其提供创办企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跟踪服务支持,保证其创办微小企业的成功率和稳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