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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树立国土资源系统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部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江西、富民兴赣的目标服务,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政风行风建设是“形象工程”,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政风行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国土资源系统的生存和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一)构建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全局性大事和长期性工程来抓,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主管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厅成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聂赣良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建平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厅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政风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政风行风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因领导不力、制止不力导致不正之风屡纠屡犯、屡禁不止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注重追究效果的延伸,及时通报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和防范作用。要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按照分工范围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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