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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国土综治发[2008]1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我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以深化和谐平安建设为主线,以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完善综治责任体系为抓手,以争创省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厅和谐稳定,努力开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维护广大职工利益

  切实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综治工作的出发点,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职工群众利益,认真听取职工群众意见,防止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

  切实把关注民生的要求落实到综治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上去,在开展综治工作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干部职工的利益,广泛调动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和谐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将和谐平安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干部职工。

  切实抓好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加大防范犯罪的力度,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平稳,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感、满意率,保障干部职工安居乐业。

  二、坚持排调并举,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

  继续重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和家属楼院纠纷调解员、信息员等工作队伍建设,拓宽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作为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办的重点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责任查究等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提高调处效率和效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大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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