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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综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综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赣国土综治字[2008]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厅综治办将于9月对厅各综治责任单位开展综治工作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建设情况

  是否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综治领导小组;是否下设办公室,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挂牌、综治专用章;综治经费是否有保障。

  二、队伍建设情况

  是否有专(兼)职综治干部;是否对综治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三、制度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与下级单位签订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会议记录)、要情报告制度(月报表、工作台帐)、通报讲评制度(定期通报,定期讲评)、抄告督办制度(对下级单位定期检查)、领导述职制度(建立综治责任人绩效档案);综治办制度(综治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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