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北海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健全完善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北海建设,根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等八十六个单位确定为北海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在单位内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队伍的建设,尽快完善单位内部保卫机构的设置,调整、充实保卫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门安装技术防范设施,全面提升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能力。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帮助有关单位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确保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加强对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预防或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条例》的规定,确定本县区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二○○八年四月十日
北海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一、党政机关⒈中共北海市委⒉北海市人大常委会⒊北海市政府⒋北海市政协⒌中共北海市纪委
二、军事机关⒈北海军分区⒉北海水警区
三、政法机关⒈中共北海市政法委⒉北海市公安局⒊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⒋北海市人民检察院⒌北海市司法局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⒈北海人民广播电台⒉北海电视台⒊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⒋北海日报社⒌北海晚报社
五、通讯企业(含邮电)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⒉北海市邮政局⒊中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分公司⒋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北海市分公司⒍中国铁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分公司
六、电力、水利、油气等能源企业(9个单位)⒈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⒉广西电网公司北海供电局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含冠头岭油库)⒋国投北部湾发电有限公司⒌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⒍北海市自来水公司⒎北海天翔航空油料储运有限责任公司⒏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北海供应站⒐北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