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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北海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北海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北海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七日

  2008年北海市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2号)精神,定于2008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保护知识产权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成就;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
  (三)《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8年)》;
  (四)我市企业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的典型事例;
  (五)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典型案例及启示;
  (六)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及构建中的重要作用;
  (七)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承担的职责、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八)我市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就。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4月1日---4月19日)。进行“宣传周活动”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和前期宣传。
  (二)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日---26日)。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08年4月27日---29日)。各主办单位将进行“宣传周活动”总结并报送组委会,以及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四、活动内容本次“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宣传和新闻媒体宣传。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好广场活动、新闻通气会、知识竞赛、集中销毁侵权物品、街头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刊专栏、企业和权利人现身说法、深入报道典型案件、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宣传效率,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的各种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三是新闻媒体要配合整个“宣传周活动”,形成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高潮。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画面等交叉的立体宣传声势。四是加强对外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和采访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制作相关宣传品,宣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和政策,增进外界对我市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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