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降雨偏少,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的季节。为切实做好当前防火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当前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清明节临近,民间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因烧纸、焚香、点蜡等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当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周密制订当前防火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火灾防范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十二字方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大力度、全方位的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值班、巡逻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有效,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单位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住宿,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等。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确保安全”的思想,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都要做到“三个明确三个落实”:即明确隐患基本情况、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措施、责任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要坚决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凡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