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边境防堵工作针对近期周边国家特别是越南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对我市防控工作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认真落实各项防堵措施,严防外疫传入。
五、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业务管理,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灾后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落实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等动物防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屯户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组织免疫实施工作,免疫任务要层层落实,实行分片包干,任务、责任到人,凡未完成任务或因免疫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疫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防疫经费。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筹措防控经费,确保疫苗等防疫必需物资及时到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桂财农〔2007〕171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免疫注射费,解决村级防疫员报酬问题,以推动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尽快落实好增编人员的招录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人员的招录,确保招录到的人员符合要求,尽快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各级兽医队伍必须实行全额财政供养,确保防疫队伍稳定,确保有人干事。兽医工作机构的业务经费和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必须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有钱办事。三要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多方面、多途径解决村级防疫员的报酬,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开展有效督促检查,要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检查无害化处理情况,防止病源扩散;检查免疫密度,指导基础免疫;检查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检查边境防堵,防止外疫传入;检查队伍建设,促进体制改革。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全市督查验收时间拟定于5月5日至10日,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请各县区在开展工作中要认真组织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免疫密疫达到100%,确保我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