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2月14日至2月21日)。各县(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按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必须依法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的立即停业。检查活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进行督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督查责任制。督查组每到一处,要认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此次活动开展的情况,并将总结材料书面上报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天气干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火灾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前段时间市政府下发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秋冬季节防火工作的通知》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消防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形式主义,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决不留死角。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氛围。各级政府要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灭火逃生演习为重点,全面掀起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高潮。市政府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按照“六有”(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以“远离火灾,平安春节”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社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车站码头等场所,采取张贴公告、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组织各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单位及员工防范火灾的“三个能力”,即: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
(三)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认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