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责任分工1.闲置土地上存在的收购站点由市国土局负责清理。市工商局、规划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2.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含未征用的规划道路)设置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由辖区政府负责清理。市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规划局、公安局配合。3.租用民房、烂尾楼及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由市建委负责清理。市工商局、规划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4.凡设置在各开发区用地范围内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由本开发区负责清理。市工商局、规划局、质监局、公安局配合。5.属租用单位院(场)地和房屋设置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由出租单位负责清理,单位所在主管部门负责督促。6.由工商局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市场规划选址点的建设、配套与市场管理工作,做好业主进场经营的准备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6月10日-6月15日)1.在北海日报、北海广播电台、北海电视台发出通告。2.各责任单位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调查摸底、分别制订工作方案。3.各责任单位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要求发搬迁通知书,限定自行搬迁时间。
(二)督促整改(搬迁)阶段(2008年6月15日-7月10日)各责任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督促业主将责任范围内需整改(搬迁)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在7月10日前搬至专业市场。
(三)强制整改(搬迁)阶段(2008年7月10日-7月18日)对凡在本次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再生行业专业市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不予配合或7月10日前不按期自行完成清理、整改(搬迁)的,由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强拆方案根据情况另行制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清理整治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活动,是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北海市城市形象的重大举措,是迎接泛北部湾经济论坛会议在北海召开的具体行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到现场摸清情况,现场组织布置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三)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废旧物资收购站点整治工作涉及面大,任务重,时间紧,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齐心协力搞好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整治活动涉及面广、阻力较大,任务艰巨。首先,要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既要采取有力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又要做到有理有法,以人为本。其次,必须依靠和发动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确保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