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要提高奥运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阵地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开设消防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努力构建“声、屏、网、报”立体化宣传格局。消防支队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消防站对外开放和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渔港“六进”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有针对性地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场所从业人员的重点人群进行消防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和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从历届奥运会的规律来看,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奥运会的成功;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国家形象”。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上来,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去研究、谋划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去部署、推进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原则,建立逐级督导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量化细化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不落实,以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分类指导,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形势,搞好风险评估,在部署开展工作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阶段工作进展和三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存在问题,要采取蹲点帮扶、现场办公等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不落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周报制度和火灾、重大问题24小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信息情况,保证警令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