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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通知

  建立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和重大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地下管线事故明显减少,抢修救险能力显著提高;
  划分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行为主体在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有完整的危机处理程序和对策;
  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重视城市之间防灾减灾方面的协作和交流。

  主题11:灾后重建工作
  城市政府对灾后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从资金的筹集、人力的动员到重建工作的开展,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
  政府各部门要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争取同所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进行广泛合作,支持各种参加救济、恢复和重建的活动,使重建恢复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受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要重点考虑老人、妇女和儿童的需要,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灾害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住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及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

  主题12:小城镇建设
  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的程序、权限审查批准并公布;
  镇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公共服务覆盖镇域农村和农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范围较大,对农民和非农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吸纳力;
  镇区绿化状况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两岸植被丰富,镇域内各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城镇供水设施良好能满足需要,水质综合合格率优良;
  镇区能源结构合理,燃气普及率较高;
  镇区主次干道路面铺装达到较高水平,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
  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
  镇区污水经过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污染水体;
  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
  重视镇区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
  城镇建设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管理科学规范;
  镇区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
  重视镇容镇貌管理,成效显著;
  垃圾站点分布适宜,设施完好;
  镇区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镇区粪便、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无露天堆放。

  主题13: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有科学的公共交通规划、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完善的法规体系;
  规划调控作用发挥得好,组织实施措施有力。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城市道路通行能力高;
  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合理;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主干道上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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