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要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参加竞争上岗的在编人员,应具备竞聘岗位相应学历,并取得国家或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原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仍不满编的可向社会招聘,并优先聘用长期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编外人员,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要分行业确定竞争上岗考试内容,专业知识比重不应低于80%。各县区涉农部门要适应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变化,会同有关部门分层级制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规划,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制度,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农业技术推广岗位职责,确定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责任。由县区人事、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包括县区业务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考核办法,将其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浮动工资政策落到实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晋升晋级、续聘、辞退、教育培训等要与考核结果挂钩。
(七)创新推广方式。各县区要根据新阶段农业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技推广规律,不断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实施农业技术入户工程,实行基层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探索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逐步形成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提高农业技术的到位率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新的农村科技推广服务模式。
三、强化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