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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关于钦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毕业生的素质。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帮助毕业生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二)财政、教育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区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办法。
  (三)人事部门要认真检查和落实好毕业生到基层和非公单位就业的相关人事政策,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为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面服务。
  (四)加强管理,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人事部门要加大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坑蒙拐骗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企业工资制度和职业岗位合理确定其工资报酬。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合法权益。
  (五)继续配合自治区做好“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扶贫)计划工作,鼓励和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农村、社区服务,充实加强农村基层建设。
  (六)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就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充分利用人才市场信息网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工作,与大学生就业市场网、劳动力市场网实现贯通,共同构建毕业生供求信息平台,使就业信息服务网成为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
  (七)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招聘收费行为。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举办免费的专场就业招聘会,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园市场,强化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建设规范、高效、有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严格控制大规模招聘会,加强对招聘活动的安全防范及保卫措施。同时,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就业网的投入和建设,提高网络层次,扩大就业网服务范围,扩充和完善校园服务网功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包括就业资讯、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后跟踪等各项服务,并积极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努力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帮助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八)按照《就业促进法》关于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定,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相关机构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需求登记制度、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相互贯通,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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