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关于钦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关于钦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关于《钦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钦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7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服务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挖掘就业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创新就业方式,积极吸纳、引进、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为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环境,把我市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就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加强就业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二)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和项目;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三)坚持服务与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完善高校毕业生配套服务措施,认真开展“一站式”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失业登记、档案托管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有关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措施,积极拓展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规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