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开展监督网络建设
以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以镇协管员、村信息员为辅,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构建机制顺畅、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基层监管网。
1. 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监督网络。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农村“两品三网”建设领导小组要督促各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为镇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农业站、畜牧水产站、中心小学、供销社、食品站、市场服务中心、粮所、财政所等单位领导,并设有专门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六个一”(一套人马、一个办公室、一套制度、一个档案专柜、一个投诉举报箱、一个宣传专栏)的要求,协助县区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做好本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要指导行政村相应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可聘任村委会主任担任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站长兼信息员,并将原药监部门聘用的作为药品监管义务信息员的村医、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防治员并入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站作为信息员,对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原聘用的镇食品和药品协管员统一管理,并根据需要调整和充实协管人员,每个镇可聘2-4名协管员。信息员、协管员作为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协管队伍,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负责本辖区的食品药品日常协管工作。要协助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了解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消费(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协助对农村集体聚餐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范中毒事故发生。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要对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
2.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县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建立和健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快速稽查协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使制售和供应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县区、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要制订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建立起来的监管信息网络作用,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使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要利用监管网络,开展对农村集体性聚餐的监管和指导,实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对乡村集体聚餐的“土厨师”和农村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最大限度地防控集体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于农村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援救预案》、《钦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向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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