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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工作的通知

  要深入研究国家财政在公共领域支出结构调整的内容、方向和要求,进一步调整项目争取工作的思路,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竞争力,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财力基础。要积极探索运用财政支出、税收、财政贴息、信用担保、注入资本金、奖励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筹措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要进一步落实支持工业园区发展、招商引资等财税政策,相对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增强优势企业对工业增长、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要把工业园区经济税收增长目标纳入政府经济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促进工业园区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夯实和壮大财源基础。
  四、提高财政公共保障能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要深入开展财政工作“支出绩效管理年”活动,坚持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确保科技、支农、教育法定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实施。要积极支持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增加“三农”投入,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职教攻坚工程。要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要继续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着力改善民生。要支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城乡体育设施等工程建设,大力支持文化下乡活动。要加大维稳投入,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平安钦州建设。
  五、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严格执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钦政发〔2008〕8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建立高效、科学、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体制,从2008年起市直单位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县区要在健全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启动部门综合预算改革试点工作。要深刻领会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关注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部门综合预算改革遵循“收支平衡、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保证重点、强化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统筹推进部门综合预算,部门组织的各项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项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对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要统一纳入部门预算收入;对部门预算支出,要先从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中安排,不足部分再从财政预算安排。要严格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要认真落实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特别要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即具有约束力,除突发性事件或不可预见情况下确需增加的开支从财政预备费中安排外其他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对部门综合预算推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级要进一步扩大支付范围,县区要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要严格规范土地收支等基金管理,强化基金征收管理职能。要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完全脱钩,要统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的项目和标准,统一设置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统一收费和罚没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统一使用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票据,统一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升政府采购效能,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大专项拨款政府采购实施力度。要扎实推进“乡财县管”财政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要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为确保财政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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