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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在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意义重大。根据中央、自治区对2008年财政工作的要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为确保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契机,按照“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提高”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节能减排、保生态环境、注重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逐步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提高财政保障和依法理财水平,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任务安排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0.13%。其中,市直6.55亿元(含三娘湾旅游管理区0.25亿元),灵山县5.2亿元,浦北县4亿元,钦南区2.2亿元,钦北区2.35亿元,钦州港经济开发区8亿元;国税部门12亿元,地税部门9.5亿元,财政部门6.8亿元。
  二、加强领导,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又好又快增长
  各级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任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全面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加强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特别要注重分析研究解决部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群体税收贡献率偏低的问题。要加强税务稽查,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财税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税收源泉控制机制。要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又好又快增长,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不断推动做大财政收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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