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开展灭蝇活动。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清理室内死角和积存杂物;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突击投药消杀。
4. 开展蚊虫控制工作。结合市容环境整治,对市区明沟明渠等进行治理,对外环境蚊虫孽生地开展消杀。
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孽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建立完善除“四害”的档案资料,力争2008年通过自治区级 “灭鼠、灭蝇、灭蟑”达标考核验收。
四、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督促整改、迎接检查、冲刺达标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8年3月至4月)。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方案部署,落实“创卫”爱国卫生工作组办公场地和办公人员。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完成“创卫”基底调查工作,明确并落实各单位和部门“创卫”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本阶段全力配合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做好城区灭鼠工作动员会和城区统一灭鼠工作。4月中旬,邀请“创卫”国家级评审专家指导我市开展“创卫”灭“四害”培训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5月至6月)。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对口的5项目达标条件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查漏补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管理水平。本阶段,争取市中心城区灭鼠、灭蟑、灭蝇、灭蚊达到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2008年6月底,完成好邀请自治区爱卫办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各项工作。
(三)督促整改阶段(2008年7月至8月)。各创建工作组按照《创建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本阶段要做好准备好迎接自治区爱卫会的暗访调研、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四)迎接检查阶段(2008年9月至10月)。做好迎接自治区爱卫会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 5个达标项目都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