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债权债务处理
(一)加大债权追收力度。企业改制时,要认真清理所有债权,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力量积极追收,对追收难度大的债权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尽最大努力减少债权损失。
(二)妥善处理相关债务。企业改制时,应与债权人(单位)磋商,采取多种办法化解债务。对于地方政策性亏损挂帐,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职工安置
(一)工作措施。
1、清理、确认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身份。各供销合作社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对各类人员进行清理、确认,并在企业内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将《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通知》直接送达企业的停薪留职人员、长期病休假人员、请(放)长假人员、在职人员;直接送达有困难的,通过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通过《河池日报》登报通知。对限期内不返回单位参加改制的,视为默认改制方案。
2、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后,解除企业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全员(内部退养人员除外)身份置换。企业对身份置换人员给予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办法。
核定经济补偿金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一律以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基准日为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工龄计算截止日。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职工的档案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所在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按上年所在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算;资产处置收入不足以按标准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企业,可按企业资产的多少,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补偿比例执行。
置换身份的职工,从企业公布领取补偿金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办理领取经济补偿手续,逾期不办理经济补偿手续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职工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身份置换补偿金),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经双方同意,可直接支付现金或用资产、经营权作价支付,也可作为股本(权)参与新企业重组。
基层供销社可用社有资产顶替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在不影响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将房地产或其它资产评估作价给职工作为经济补偿。
4、妥善安置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供销合作社企业改制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职工,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之一种进行安置。一是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企业可与职工协商签订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后企业负责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的生活费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二是参加企业改制置换身份,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