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将“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列入年度工作,把实施绩效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扶持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市、县、乡三级要要明确各自在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中的责任,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实施;县级主要负责统筹本级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发展,乡(镇)负责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支持“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实施,市直有关部门支农资金要向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项目倾斜,农业、水产畜牧和林业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动“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实施。各级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主动、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督促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帮助各地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本地制定的“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报河池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的意义,宣传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其扶持政策,宣传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和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五)实施表彰奖励。市人民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好、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化发展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对实施不力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