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大纲〉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08〕6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求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按时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及分工
(一)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人民政府
1、组织完成本县移民基本情况和移民安置方式意愿抽样调查;
2、向区、市有关部门提供库区后靠、外迁安置移民和就业安置移民基础资料、成果及本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文本;2012年规划水平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库区人均耕地安置标准等资料;2004至2006年本县国民经济统计年报;
3、提供县内能够安置外迁移民的安置点资料;
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移民外迁安置点。
(二)市发改委、移民办
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库区各县按时完成规划修编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对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和初步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汇总,提交设计部门;
3、对我市土地资源进行调查核实,提供市内能够安置移民的外迁安置点;
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市外移民外迁安置点;
5、提供岩滩库区2007年已实施的急需解决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材料;
6、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库区历年移民使用资金情况等。
(三)市财政局
1、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财政部门提供在电站营运中税收分成比例的相关资料、报告及初步成果;
2、安排和管理本次规划工作经费。
(四)市交通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交通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新建或改建四级公路、通非贫困村及通非贫困屯道路、桥梁、各类码头规划报告。
(五)市水利局
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水利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等规划报告。
(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