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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柳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软科学研究

  重点开展柳州市全局性重大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支持支柱和特色产业优势产品技术标准研究。

  (六)专利应用与创新

  重点支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核心技术的开发研究,支持企业通过专利应用开发新产品、对有市场价值的专利进行二次开发,对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实施产业化。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所有申报项目(课题)应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内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
  (二)申报项目(课题)中,对拥有相应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鼓励我市有关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课题)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及具有完成申报项目(课题)所需的配套资金。
  (五)申报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六)申报项目(课题)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承担区、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未获得延期批准的;
  2、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3、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区、市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的。

  (八)申报单位按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章推荐申报。
  (九)项目(课题)有特殊的申报规定与要求的,按其规定与要求申报。
  五、部分课题申报的特殊要求

  (一)“三周三会”(全国、广西及柳州市科技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签约的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示范,优先支持围绕上述重点项目,以解决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难题以及促进高新技术、适用技术和产品出口为目标,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课题。要求:①在课题申报书封面的课题类别中加括号注明“国内科技合作”或“国际科技合作”。②申报单位的外方合作伙伴信誉可靠,合作渠道畅通,双方已有合作合同(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投入或其它渠道经费支持。③产品开发的项目,要求联合企业或以企业牵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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