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春球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爱国、黄军、刘铁军等同志兼任。
三、办赛形式
由市体育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体局(体育事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次大赛活动。
四、竞赛办法、经费及时间安排
采取分级组织,层层筛选参赛方式进行。
(一)乡镇级比赛。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文体局(体育事业局)共同发动和组织各乡镇的办赛活动。各乡镇必须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积极发动有条件的行政村参赛。办赛经费以各乡镇筹集为主,县(市、区)文体局(体育事业局)从本级“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部分经费。比赛活动于2006年10月28日前结束,获得乡镇级比赛的男、女冠军队参加县级比赛。
(二)县(市、区)级比赛。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文体局(体育事业局)共同办赛。县级办赛经费根据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多方筹集并从本级“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开支。比赛活动于2006年11月3日前结束,获得县(市、区)级比赛的男、女冠军队参加市级比赛。
(三)市级比赛。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体育局承办,办赛经费由市体育局从本级“中国体育彩票” 公益金中开支。比赛活动于2006年11月12日前结束,获得市级比赛的男、女冠军队代表河池市参加自治区总决赛。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行政村参赛率的高低,给予县(市、区)前六位办赛经费的奖励(参赛率=参赛行政村数/全部行政村数×100%)。
(二)录取名次奖励,乡镇、县(市、区)比赛的奖励名次由各乡镇、县(市、区)自定。
(三)参加市级比赛,获男子篮球比赛前六名、女子个人2分钟定点投篮比赛前六名、女子3人运球投篮往返接力比赛前六名的队,由市体育局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举办河池市参加2006年“中国体育彩票杯”广西万村农民篮球大赛意义重大,各级人民政府及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认真制定方案,保证比赛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二)保证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