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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池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员:赵成光 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蒙长肯 市人事局副局长
  委   员:李建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兰苏丹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克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桂太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
  莫保麦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韦泳臣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王敏鲜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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