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严禁强行从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中扣留报刊订阅费;严禁将征订数量作为评先评优、达标升级的条件;严禁利用高额回扣、发放贵重礼品、用新闻报道做交易等手续搞发行;严禁以年检、年审、办证等附加条件强迫征订;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七)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从严控制新修公路的收费站。规范治理车辆超载超限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求私利的行为。积极开展文明样板路和平安大道等创建活动,加强公路收费、检查站点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纠风办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确保广西公路运输畅通。
(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各部门各行业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特别是市一级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全面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强化政风行风报道工作,扩大报道部门范围和数量,凡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部门都有义务解惑答疑办事。按照“三贴近”的要求,走出直播间,将节目办到农村、广场、社区、学校乃至田间地头,努力把“政风行风报道”办成党和政府满意,社会各界拥护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精品节目。在继续采取市、县(市、区)联动,条块紧密结合、群众广泛参与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行风评议。继续开展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影响投资软环境建设的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做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上来,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全局工作中统一规划,具体部署。
(二)落实纠风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新时期的纠风工作,关键在领导,核心在机制。要按照广西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将“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化、具体化。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紧密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纠风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要求,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将纠风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和相关部门,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底要专题报告治理工作的情况。各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其他部门和行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提出落实纠风工作的具体意见,并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市纠风办要对全市11个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落实纠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