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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七日

  关于河池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纠风工作实际,提出今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免交杂费政策。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办法,巩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成果。坚决纠正将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严禁以各种名义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等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严禁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强化对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
  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对已经改制的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校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完善和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自治区确定的比例上限,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计划生指标。
  继续推选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继续稳定收费政策。
  加大力度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规范收费、师德高尚的正面典型。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网上采购的办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招标采购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执行中标药品降价规定、对竞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交货或付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行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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