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贵政发〔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09〕63号)精神,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准确地掌握基本国情国力人口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和要求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市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测算2020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的基础,意义重大。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领导一定要提高对人口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明确认识到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政府行为,要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列入本级政府、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领导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普查范围、内容及时间

  普查范围:贵港市行政辖区内户籍人口和居住人口。

  普查内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以及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时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宣传发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