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部署下一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按河池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河矿整规办[2006]01号)进行。督查组由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成员从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抽调,督查组组长单位需要派一名单位领导带队,并负责解决交通工具和召集成员开展督查工作。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市督查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市督查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