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扩大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根据残疾学生的需求,拓宽专业设置,为他们就业和深造提供广阔的空间。

  (三)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

  完善招收残疾考生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高校,满足我市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提供更多方便。

  (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措施,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

  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成年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将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纳入扫盲工作整体规划,同步推进。残疾人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和民间组织、残疾人所在单位要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使残疾青壮年文盲率显著下降。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五)设立促进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力度

  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残疾人保障金和福利彩票的使用宗旨,市财政设立促进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上,针对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力度。

  (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政策,改造肥西、肥东和长丰3县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套要求;改扩建合肥特教中心,扩大办学规模,基本满足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

  (七)加大投入,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做好中等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工作

  从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人均成本高的实际出发,提高特殊教育学校(辅读班)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求。

  在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综合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参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为残疾学生提供资助。

  三、遵循特殊教育规律,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八)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进一步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着力加强对学生的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