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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区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5%奋斗目标的决定,现下达2007年全区财政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138亿元,全区国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300亿元,全区地税部门税收收入任务为217亿元。请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收入旺管,依法旺税,依率计旺,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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